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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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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推荐活动的通知
时间:2016-08-12   来源: 南阳医专一附院

各科室:

   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,充分调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创造性,根据宛组通【2016】36号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开展市第六届拔尖人才的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和原则

   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,强化人才评选激励机制,营造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的良好氛围,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、素质优良、结构合理的优秀队伍,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。

拔尖人才选拔工作,坚持党管人才原则,坚持德才兼备原则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坚持社会认可、注重实绩原则。

二、推荐对象和条件

(一)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职业道德,服务社会,贡献社会,公众口碑好;学风严谨,诚实守信,业绩突出。

(二)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,医德高尚,医术精湛,专业水平处于省内领先,同行和社会认可,尤其是在开展新技术、诊治疑难危重病症、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社会影响较大。

(三)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(1959年7月31日后出生),身体健康,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兼任南阳市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,省专业委员会委员以上。

(四)近三年(2013年1月1日---2016年7月31日)获得市(厅)级以上表彰奖励,并取得论文、论著、成果、专利等业绩。

(五)前五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,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届市拔尖人才的推荐。我市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、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、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省优秀专家,身体健康,在职在岗,能坚持从事与荣誉称号相符合的业务工资的,不占用评选指标,直接纳入市拔尖人才管理,享受一届市拔尖人才相关待遇。

三、报名程序

(一)报名时间:2016年8月13日(星期六)上午

(二)请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、学位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和聘任证、近三年取得的奖励荣誉证书、业绩材料、《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呈报表》。

(三)报名地点:医技楼6楼二号会议室

四、推荐选拔程序

党办、人事科、科教科会同相关专家对申报人员资格、业绩材料进行审核,并依据《南阳医专一附院职称量化评分》对业绩量化打分,上报院党委会讨论拟定。

附件:

《南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呈报表》 .docx


中共南阳医专第一附院委员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年8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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